也就是没有开窍!
比如,在低估(便宜)的时候买入一只优质股,但不代表它不会继续下跌,也不代表未来你不会赚到高估的钱。
可惜很多人就只想买在最低点,买在最右侧,从而导致追涨杀跌。如果你能够接受买不到最低点,即便买入低估的价格依然会继续下跌的事实,那就是开窍了!
反之也是一样!
很多人看到一只股票高估(泡沫)的时候理解有风险,但这不代表高估泡沫就不会继续上涨,也不代表你一定要去追。
可惜很多人看到股票高估泡沫就忽视了风险,认为上涨说明没有风险,即便高估泡沫也无所谓,从而导致卖出后又以更高的价格追回来接盘。如果你能够接受卖出以后股价依然会继续上涨,但是可以理解这不是你应该碰的区域,那么,就是开窍了!
股市里真正可以“开窍”的人很少,开窍了又能知行合一的更少,所以,能够靠着股市致富的人自然寥寥无几!
一:帮别人炒股如何分成
佣金一般指代交易时券商收取的费用。交朋友帮忙炒股应该叫做盈利分成或者收益分成,看你资金量和你朋友的水准,一般分收益的25%-50%不等,同时看你资金量有多大,如果很大的话,1%也是可以的。股票佣金,是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股票成交后按成交金额一定比例支付的费用,此项费用由证券公司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手续费及证券交易监管费等组成,通常这一部分被称为规费。
1.印花税:成交金额的1‰。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双边征收改为向出让方单边征收。受让者不再缴纳印花税。投资者在买卖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债券与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项税收。
2.证管费:成交金额的0.002%双向收取。
3.证券交易经手费:A股,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B股,按成交额0.00487%双向收取;基金,上海证券交易所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45%,深圳证券交易所按成交额0.00487%双向收取;权证,按成交额0.0045%双向收取。A股2、3项收费合计称为交易规费,合计收取成交金额的0.00687%,包含在券商交易佣金中。
4.过户费(从2015年8月1日起已经更改为上海和深圳都进行收取):这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根据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的发文《关于调整A股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2]》,从2015年8月1日起已经更改为上海和深圳都进行收取,此费用按成交金额的0.02‰收取。
5.券商交易佣金:最高不超过成交金额的3‰,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取。
二:如何帮别人炒股
为啥不?哈哈,我要挣了,就兴高采烈地告诉身边人。怕啥!挣得理直气壮的。
而且,一般只要挣钱的,都是有一套啊!或者是技术派,或者是基本面派,也都是从血流成河的战场上,九死一生练出来的,已经基本掌握了比较靠谱的挣钱方法的了。就要炫一下,咋咯?
不过,帮别人就算了,搞不好成仇人了~
自己的钱愿赌服输~
三:如何用别人的账户炒股
你可以开户,或者把钱存在你姐姐的银行账户上。可以代办,两个人的身份证都带去
四:如何合法的帮别人炒股
^_^ 缺点。这种方法有时候容易出错,看筹码时难以辨认是谁在吸筹! 第四阶段:也就是现在,买点很多,卖点也很多,错过了这个买点还有下个买点,平常心,当各个指标都到位,公司层面不处于弱势时,市场层面不处于弱势时,在自己认为的低点买入,错了就一定要止损,不要越陷越深! 总结一下: 股市看似容易,但是有很多深层的东西在里面,没有一门学问是哪么容易赚钱的,所以大家要努力学些,相信付出是不会白费的。五:如何查询别人有没有在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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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刚刚在头条上看到新闻,说的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的一个行政处罚决定书。
说的是广发证券一个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可以登入公司的某个自营账户,他就多次登入这个账户,获取该账户股票的买卖时间,价格,然后把这个信息告诉给自己的兄弟,自己的兄弟通过两个账户趋同交易。
在周某新在职期间,他的兄弟合计交易金额超过亿元,交易股票超过100个,合计获利281.3万元。
证监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281.3万元然后再给予一倍的罚款,再给予明示他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交易的行为,处以70万元的罚款,合计罚没近633万元。
这个案子其实是非常简单的,这样的案子让证监会给监控到实在是太让人意外了。
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是很容易获取客户信息的。

一个证券公司的业务员,他有自己手里客户的交易信息,如果你的客户交易水平很高,证券工作人员自己不能买卖股票,但是如果你把客户的信息泄密出去,那么你就是违法犯罪了。
这种情况其实很多人都不会重视的。
打个比方,你是证券公司的业务员,你的客户张三是股神,他买股票的胜率很高,因为他是你的客户,他的一举一动你在自己手机的APP中有他的每一笔交易信息,这交易信息很详细,交易时间,交易交割,盈亏比例,所以如果你把这个信息透露给你的朋友,不管你赚钱不赚钱,你就违法了。
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保守秘密,禁止泄露客户隐私是基本职业素养,但是不少人不会想那么多,以为只要自己不从事股票交易就可以了,别人去买这谁会知道,现在好了,这个自以为天衣无缝的事情立马给监管部门察觉到了。
这次周某新是阴沟里翻船,这罚款那么多,他有那么多钱被罚吗?
真的是一个法律文盲。
其实现实生活中证券从业人员泄密的案子应该不少的,就是他做得太明显了。
那么多的股票,他无差别地复制,真的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害了自己不说,还害了家人。
他的兄弟也倒大霉了,这几年辛辛苦苦赚了200多万,这个钱要充公还要罚款,这几年的时间也白费了。
之前也有证券公司的员工复制客户的交易数据,也是趋同交易,也是罚了很多的钱。
这个罚款罚得对,这对股民也是一个交代,你偷取人家的成果,你就是违法犯罪,就应该重罚。
我想周某新这样的人也是侥幸心理,这是证监会处罚的。
有的时候我们也看到新闻,就比如杭州有个证券公司的高管,居然私自动用别人的股票账户买卖股票,让那个不知情的大娘亏了好几百万,你说胆子大不大,那个事情证监会好像没有介入,是一个民事案件,法院宣判是那个证券公司败诉,当然那个证券高管说自己卖房子会赔偿老太太的损失。
你说一个证券公司的高管,法律意识怎么会那么薄弱。
我们头条有个大V,原来在证券公司上班,他私自联系客户,要帮客户买卖股票,客户不肯,后来他遥控指挥,保证推荐的股票有几倍的盈利,说是内部消息,结果客户在他的怂恿下买了股票,那股票买了就退市,亏损了好几百万,这个人也被证监会处罚了,但是有没有赔客户损失就不知道了。
这个人现在是直播讲股票,主要是拉人加群,收会员费26888元半年。
指导别人买卖股票,盈亏自负,我怀疑他又在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如果他的会员有1000个,他推荐一个股票,大家如果都买的话,这资金也是天文数字,还真的可以操纵股价,这样的人会不会涉及操纵股价。
他本人是不买卖股票的,他是指导学员交易,他收取服务费,但是如果他的会员都买的话,这推荐的股票价格是可以大涨上去的。
我觉得他可能也是违法犯罪,就是监管部门还没有检测到他的学员有没有联合做庄。
在证券行业,违法犯罪的成本很低,很多人不懂法,不少证券从业人员有两个手机号码。
一般来说一个人一个手机足够用了,但不是这样的,基本所有的从业人员都是两个手机。
一个手机正常的使用,还有一个手机是做备用的,就是把这个备用的手机登记在证券从业人员的档案里。
你给的手机号码是为了应付监管的。
也就是说你可以用自己的手机买卖股票,或者做点啥的,还有一个手机是预防用的,有的时候你要登陆股票账户了,你不能用你炒股的手机。
有的接受电话问询了,因为你备案的手机是一直被监控的。
你在炒股或者做什么事情,监控是马上会发现的,一旦发现你违规,那么你就完蛋了,不但你自己完蛋,你的公司也会受到处罚。
我不明白的是有的证券公司的总经理让员工用备用号码,难道有人真的是在用自己的名义炒股。
用自己的名义炒股是不可能的,就是借用别人的账户炒股,然后你用手机登入,因为这个手机没有在证券会备案,所以证监会查不到你的手机,所以不少人这样打擦边球。
这其实是非常愚蠢的做法,你以为自己已经很小心了,但是一旦你被查到你用自己手机炒作股票,什么账户不是你的,你想要逃避责任,这是们都没有。
所以在这里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真的要洁身自好,不要知法犯法,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关键炒股赚钱很难,如果你真炒股厉害,那么你就辞职去炒股,就不要吃证券的这碗饭。
只要你参与了,不管这手机是你的还是不是你的,你都逃不出证监会的法网,还是老实安稳一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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